□记 者 陶相银 报道 □通讯员 王涛 本报1月13日讯 11日,文登无业青年张某向父亲索要零用钱,在遭到父亲拒绝后,借着酒劲竟砍了父亲一刀,所幸造成的伤势不重。当晚,张某便被当地派出所处以行政拘留10天、罚款200元的处罚。 21岁的张某无业,整日在威海厮混,时常是一没钱就回家向父亲要。11日下午,张某乘车返回文登市侯家镇的家中,又向父亲要钱花。而务农为生的父亲老张也手头拮据,加之不久前才刚给过张某一笔钱,老张便怒气冲冲地训斥了儿子一顿,并表示坚决不给张某钱。爷儿俩争执中,张某喝了一大杯高度白酒,借着酒劲跟父亲争吵个不停。争吵多时后,张某操起一把菜刀递给父亲,让老张砍死自己,老张不接菜刀,张某却一怒之下朝老张的后背砍了一刀。这一刀不仅砍破了棉衣,还伤及皮肉。 被儿子砍伤的老张也很生气,一气之下报警求助。侯家派出所民警经调查后认为,虽然这是家庭纠纷,但张某故意殴打他人的违法事实清楚,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张某作出了行政拘留10天、罚款2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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