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月13日讯(记者 罗静 通讯员 郑勇) 13日,记者从高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2012年,高青县人社局共处理劳动争议案件18起,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逾150万元。 据介绍,高青县人社局一直坚持做好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2012年,指导基层调解组织调解劳动争议,为劳动者挽回经济损失近30万元。此外,高清县人社局还开展了“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等3次专项执法检查,追发劳动者工资348.45万元。截至目前,共认定工伤126起,新签订个人劳动合同3300多份、续签2000人,集体合同15份,涉及职工1500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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