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枣庄1月13日讯(记者 李泳君 通讯员 曹新宇) 持他人身份证明资料到派出所办理二代身份证,没想到被户籍民警识破。近日,胜利路派出所查获一起使用虚假证明材料骗领他人身份证案件,当事人被罚款二百元。 12日记者在胜利路派出所了解到,2012年5月8日,住在市中区解放路某小区的市民张某某拿着邱某(张某某妻子王某已故前夫)的相关证明到胜利路派出所户籍室自称邱某本人办理二代身份证,户籍民警为其照相办理相关手续后,张某某离开,后户籍民警张清在整理档案时发现张某某与邱某并非一人。1月10日下午张某某来领取邱某的二代身份证,张清经过仔细询问及盘查,确定张某某并非邱某本人,系使用虚假证明材料骗领他人身份证。 目前,张某某已被公安机关处以警告并处罚款二百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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