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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装修先交1200元押金
  • 2013年01月1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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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月14日讯(见习记者 蒋龙龙) 家住天桥区北刘新区的王女士向本报反映,她于2012年8月份搬入北刘新区时,向小区物业办公室交了1200元的押金,今年1月份只拿回了1000元。物业办公室称1200元的押金符合规定,扣除的200元钱是装修垃圾清理费。
  北刘新村是回迁小区,共有三栋楼、700多户居民。家住一号楼的王女士于2012年8月份左右开始办理入住手续,在领房间钥匙时,济南市旧城改造投资服务有限公司的小区物业办公室要王女士先交纳1200元的押金。物业办公室工作人员称1200元是押金,不装修房屋会全部返还业主。
  今年1月份,王女士到物业办公室只领回了1000元钱。王女士说自己并没有对房屋进行大规模的装修,只铺了地板,换了门窗,只产生了少量的建筑垃圾,“为什么还要交200元的垃圾清理费?”    
  据该小区的物业办公室工作人员回应,根据旧城改造投资服务有限公司的《临时管理规约》,业主如需室内装修,施工前应向物业服务企业交1000元的装饰装修押金,经物业统一运输垃圾的,应交200元的垃圾清运费,额外使用小区共用设施,还应承担补偿费用。“有些业主拆除了墙面,就从1000元的押金中扣了300元钱,所以有的业主只能领回700元钱。”
  据工作人员介绍,小区居民装修前后共产生了100多车垃圾,现仍有些垃圾等待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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