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月14日讯(记者 牟张涛 通讯员 滕兆来) 1月15日至24日,夏津交警大队与县交通运输、安监等部门联合在全县集中开展营运客车及驾驶人交通违法“清零”行动,对因交通违法记满12分的,坚决扣留驾驶证,不得从事营运。 夏津县交警大队将对全县7座以上客运车辆及驾驶人,特别是参加春运的公路客运、公交客运车辆及驾驶人,集中清理交通事故、交通违法、违法记分情况。对车辆及驾驶人存在交通违法记录的,要求必须在10日内处理完毕;对驾驶人违法记满12分的,一律扣留驾驶证。 此外,对车辆未年检或存在其他安全隐患的,禁止上路,责令企业迅速整改;对驾驶人准驾不符、驾驶证未年审、最近3年内有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记录且负同等(含)以上责任的,禁止驾驶营运客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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