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月15日讯(记者 赵松刚)15日,潍坊市工商局发布行政处罚听证告知公告,山东新大陆水务有限公司等463户外资、私营、内资单位至今未参加2011年年检,公告发出15日内未陈述、申辩或举证听证,该463户单位将被吊销营业执照。 据介绍,该463户单位成立于2011年12月31日以前,按规定应在2012年3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接受2011年度年检,提交年度报告,但该463户单位未在该期间内参加年检。2012年7月份,潍坊市工商局向该463户单位送交责令限期接受年检通知书,并在2012年10月25日在网站、报纸等发布公告,督促该463家单位接受年检。 然而,责令书和公告发出后,463户单位依然没有按照规定进行年检,按照相关规定,463户单位在期限内没有提交陈述、申辩或者举行听证,潍坊市工商局将依法吊销该463家单位营业执照。在下达责令书的过程中,有些单位已经不存在,也包含在463家单位内。 从至今未参加年检的463户单位名单上,记者看到,包含山东新大陆水务有限公司等内资企业、山东亿华新能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等私营企业、香港普怡发展有限公司潍坊办事处等外资企业,一共463户奎文、潍城、高新、经济开发区、人民商城等辖区管辖单位。其中,外资企业中有150户左右没有参加2011年度年检,成为企业类型中最多。 15日,潍坊市工商局企业注册局综合科科长魏长学告诉记者,2012年潍坊市首次对外企在潍办事处进行年检审核,因此在未参加年检单位的比例中占据较多。他告诉记者,未参加2011年度年检的单位,原因大致分为两种。一是单位经营困难不再参加年检,也没有按照规定吊销营业执照。二是单位在运行中“消失”,工商局通过单位注册信息,无法联系到该单位,有些单位注册的地址位置,已经没有了单位的踪影。 魏长学介绍,单位不按照规定参加年检,将对单位的信誉造成一定的影响。另外,未参加年检的单位法人代表,三年内不得以法人身份注册登记单位信息,而还有其他私营、内资、外资单位的企业法人代表,也要进行更换。魏长学说,法律意识淡薄,对依法注销执照认识不够,导致很多单位法人未按程序注销执照,会对将来的发展造成不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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