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月15日讯(记者 李榕 通讯员 杜元敏) 15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离休干部和建国前老工人将按发放范围和标准增发1—3个月生活补贴,增发部分将随1月份退休工资一同发放到位。 按照相关政策,1937年7月6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离休干部和建国前老工人,每年增发三个月生活补贴;1937年7月7日至1942年12月31日参加革命工作的离休干部和建国前老工人,每年增发两个半月生活补贴;1943年1月1日至1945年9月2日参加革命工作的的离休干部和建国前老工人,每年增发两个月生活补贴;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参加工作的离休干部和建国前老工人,每年增发一个月生活补贴。 据统计,此次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共有422名离休干部和建国前老工人,共发放1-3个月生活补贴近110万元,增发部分将随1月份退休工资一同发放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