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月15日讯(记者 王娇 通讯员 杨明晓) 15日,记者获悉,莒县交通运输局近日被国家交通运输部正式授予“全国交通运输行业文明单位”称号。据了解,山东省仅有5个单位获此殊荣。这也是该局连续7年保持“全省文明单位”称号后,获得的又一个省部级荣誉称号。 据了解,截至2012年底,莒县全县行政村硬化路通村率达100%,行政村通车率达到100%。2012年实现客运量971.2万人,客运周转量4.27亿人公里;货运量1876.5万吨,货运周转量6.57亿吨公里,极大地满足了莒县全县广大人民群众的出行需求和各类物资的运输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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