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月15日讯(记者 司路清 通讯员 胡善品 王岩) 市民张女士在洗浴中心洗澡时摔倒,导致头部受伤,被缝合两针。经日照市工商局东港分局石臼工商所协调,澡堂赔偿张女士1000元。 2012年12月23日,家住石臼林海小区的张女士在位于海纳商场附近的某洗浴店洗澡时,不慎滑倒,摔伤头部。 “据张女士回忆,当天是她一个人去的洗浴店,洗澡过程中,因地板湿滑,身体突然失去了重心,摔倒在地上,当时头部就流血了。”石臼工商所的工作人员胡先生介绍,随后,张女士在洗浴中心工作人员的陪同下,被送往医院。 据了解,到医院检查后,最终张女士头部缝合2针,共花医药、治疗费、CT费700多元。张女士认为在洗浴店受到损伤,洗浴店理应承担自己的治疗费用。但是洗浴中心老板不想承担责任。 2012年12月26日,张女士向石臼工商所投诉。 经工商工作人员现场协调,洗浴中心老板听了工作人员关于法理方面的讲解后,也对消费者张女士深表同情,双方在相互理解的基础上很快达成了共识,洗浴中心一次性赔偿张女士1000元。 工商工作人员提醒市民,在服务场所消费时要注意自身安全,如出现人身伤害要保管好有关的医疗费票据以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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