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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环保部门下发通知
关停污染企业应对雾霾天气
  • 2013年01月1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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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日,张店柳泉路在大雾的笼罩下,能见度不足500米。本报记者 王鑫 摄
  本报1月15日讯(记者 王鑫) 近日,受雾霾天气影响,淄博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恶化,14日淄博空气质量为重度污染,为实现环境空气质量好转,14日,市环保局下发了《关于加强雾霾不利气象条件下环境监管的通知》,对污染环境的大企业实施停产或限产措施。
  据介绍,为尽快实现淄博市环境空气质量好转,全市将加强企业监管,控制燃煤电厂、钢铁、焦化、水泥等企业的入炉煤含硫率,对污染环境的大企业关停或限产,降低污染物排放量;加大道路湿法机扫保洁力度,确保建筑施工现场全围挡、停止拆迁工地施工作业,降低扬尘产生量;加大机动车路检、抽检力度,对不能达标排放的车辆实施限期维修保养,确保排气达标。
  另外,市环保局对14日环境空气质量污染指数超过250的张店、博山、淄川、周村环保局和文昌湖区生态环保局下发应急处置通知单,要求其立即排查污染源,对不达标企业下达停产治理通知,并根据近期空气质量状况,必要时发布预警信息,提示市民做好防护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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