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市民怀疑自己吃海带中毒,超市不服拒绝赔偿——
消保委调解了了“糊涂案”
  • 2013年01月16日  来源:齐鲁晚报
  • 【PDF版】
  本报1月15日讯(记者 张汝树 通讯员 丁来国 张兴旺) 13日,沂源县工商局城区所接到市民章先生投诉称,自己和家人吃了从某超市购买的海带后,身体均出现不同程度的疑似食物中毒现象,但在向超市要求赔偿时,却遭到拒绝,原因竟是没有购物小票。
  接到举报后,城区工商所立即对章先生投诉情况进行了调查。据章先生介绍,8日,他在县城某超市花8.3元买了些干海带,晚上食用后,他和家人均出现不同程度的疑似食物中毒现象的疾病,9日,章先生一家被送往医院治疗。章先生说,他当晚只吃了海带,怀疑购买的干海带是用药水浸泡过的,于是,10日,章先生来到超市要求赔偿。
  该超市负责人陈先生则表示,海带并没有用药水浸泡过,并以章先生无法提供购物小票为由,认为章先生食用的海带未必是自己超市所售,所以拒绝了章先生的赔偿要求。
  随后,章先生多次找到超市,但均未得到处理,于是,章先生向消保委投诉。
  经工作人员调查了解,发现产品标识符合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并有产品质量批次检验报告。但章先生坚称,自己确实是吃了该超市的海带后才生病住院的。为此,执法人员对双方进行了调解,最后,该超市负责人表示愿支付100元作为经济赔偿。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通信地址:中国 山东省 济南市泺源大街6号F15   邮编:250014   E-mail:wl@qlwb.com.cn
电话 新闻热线:96706   报刊发行:0531-85196329 85196361   报纸广告:0531-82963166 82963188 82963199
副刊青未了:0531-85193561   网站:0531-85193131   传真:0531-86993336 86991208
齐鲁晚报 版权所有(C)   鲁ICP备050043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