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实施
芝罘工商抽检辖区食品标签
  • 2013年01月17日  来源:齐鲁晚报
  • 【PDF版】
  本报1月16日讯 从今年1月1日起,卫生部发布的《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下简称《通则》)全面实施。近日,芝罘区工商分局对辖区内大型超市食品的标签进行了抽查,检查中发现某些食品标签仍存在繁体字、中英文不搭、生产日期不符、没有营养标签等问题。 
  《通则》中明确规定,在预售食品包装袋上必须明确标明“核心营养素”的含量、能量含量值,以及它们占营养素参考值(NRV)的百分比。其中,“核心营养素”包括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和钠。 
  芝罘工商分局公平交易局陈科长说,2013年1月1日后生产的食品,必须在食品外标签中标注营养成分,部分油炸食品如果生产过程中使用了氢化或氢化油脂,必须要在营养成分中,标注反式脂肪酸的含量,否则就是不合格食品。不过,像生肉、生鱼、生蔬菜等生鲜食品、乙醇含量大于等于0.5%的饮料酒类、现制现售的食品、包装的饮用水、盐、糖、味精等每日饮用量小于等于10克的预包装食品是不需要标注营养标签的。 
记者 秦雪丽 通讯员 亮滔 杨志 文惠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通信地址:中国 山东省 济南市泺源大街6号F15   邮编:250014   E-mail:wl@qlwb.com.cn
电话 新闻热线:96706   报刊发行:0531-85196329 85196361   报纸广告:0531-82963166 82963188 82963199
副刊青未了:0531-85193561   网站:0531-85193131   传真:0531-86993336 86991208
齐鲁晚报 版权所有(C)   鲁ICP备050043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