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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家的话费成了他人的QQ币 |
| 一男子冒充通信检修人员,大白天撬开电话交接箱偷话费被判刑 | |
- 2013年01月1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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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菏泽1月16日讯(记者 崔如坤 通讯员 刘西磊) 手持便携式查线机,大白天就在街上撬开电话交接箱,装作通信公司的检修人员,实际上是盗用他人电话费。近日,湖南籍刘某因利用电话查线机盗取他人电话费近4600余元充Q币、V币,被菏泽经济开发区法院判刑16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2011年9月份,湖南籍的刘某流窜至菏泽境内,带领他人装作通信公司维修人员,多次撬开社区内的固定电话交接箱,利用便携式查线机盗用他人电话,盗取他人电话费,购买Q币和V币。由于装得有模有样,一般市民即使见到也会误以为是通信公司维修人员,而不能察觉。这样一来,使得刘某等人屡屡得手。 电话费莫名“蒸发”,让不少市民摸不着头脑,纷纷向通信公司反映。客户的电话费屡屡被盗取,引起通信公司重视。2011年9月18日,当刘某的同伙杨某和袁某撬开中华路一酒店门口附近的固定电话交接箱,利用便携式查线机盗用市民电话,拨打16891201充值v币时,被通信公司巡查人员当场抓获并报警。 通信公司工作人员介绍,刘某等人使用的便携式查线机除具有一般查线机的结构和功能外,还可同普通电话机一样,接于电话线上即可拨号和通话,“等于安装了一个分机”,并不易被用户察觉,Q币、V币出售方为获利也不问购买者是否违法,这样一来犯罪分子便有了可乘之机。 杨某和袁某被抓获后,刘某闻风逃窜,被列为网上追逃人员。去年10月份,未带身份证件的刘某被湖北武汉张家湾治安检查站民警查获,经警务通查询,显示刘某系犯罪在逃人员,后刘某被押送至菏泽。 今年1月11日,菏泽经济开发区法院依法审理了刘某盗取他人电话费一案。法院认为,刘某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且系共同犯罪,鉴于被告人刘某认罪、悔罪,酌情予以从轻处罚。判决刘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如果你家的话费突然莫名飙升,应及时去通信公司查询,这时有可能已被不法分子盗用充了他人的QQ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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