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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签合同,工资被拖4个月 |
| 一男子在城阳打工遭遇欠薪问题 | |
- 2013年01月1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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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胡先生自己整理的“工资账目”。 程凌润 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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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月16日讯(记者 程凌润) 近日,在城阳区某汽修厂工作的胡先生,工资被拖欠了4个月,因为没签劳动合同遭遇维权难。律师称,农民工可以录音进行举证,通过劳动仲裁或向劳动部门投诉等方式维权。 16日,家住城阳区洼里社区的农民工胡先生向本报反映,他在城阳区宝安路上的一汽修厂工作时,被拖欠了4个月的工资,共计一万余元,因为没签劳动合同,汽修厂老板拒绝支付拖欠的工资。 胡先生向记者展示了他整理的“工资账目”,上面显示他于2012年2月20日开始在该汽修厂上班,自2012年4月23日至2013年1月12日,他一共领了13次工资。胡先生说,他现在还没有领到去年9月20日以后的工资,汽修厂一共拖欠了他4个月的工资,总计12440元。 “当时压根没说签劳动合同的事。”胡先生说,他们工厂好多人都没签劳动合同,由于他与老板有过“每个月有3600元的死工资”的口头约定,加上他对老板印象不错,他就在工厂里工作了11个月。“但是工资一拖再拖,到现在已经有4个月的工资没发了。”胡先生说,每次发工资的时候都是发现金,也没有工资条,他是因为拖欠工资才离职的。 记者来到位于宝安路51号的汽修厂时,汽修厂老板娘见记者采访,试图关上工厂铁门,还对着胡先生破口大骂。由于老板不在,记者电话联系到他,他称工人工资由2000元的基本工资和奖金、提成组成,并称胡先生工作不到位。 为了讨回工资,胡先生拨打过城阳区长公开电话,工作人员称已经将这个劳资纠纷转交到流亭街道办事处。而流亭街道办事处劳动保障中心一位郑姓工作人员称,他们已经对这起劳资纠纷进行了调查,目前正与汽修厂老板进行协商。 青岛市华政律师事务所律师何洁称,在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遇到工资被拖欠的情况,农民工可以利用招工登记表、工作证、工作服、打卡记录、工资表、暂住证,甚至是与老板交涉时的录音作为证据证明双方劳资关系,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或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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