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月17日讯(记者 林媛媛 实习生 武青) 近日,历下区出台2013年一号文件《低保及低保边缘居民重大疾病救助办法》,设立3000万元专项资金,为低保居民和低保边缘居民进行大病救助。办法同时规定,向低保及低保边缘户人员分别发放每人每年200元和100元门诊医疗卡,用于解决其平时小病的吃药问题。 “这一政策救助的对象是全区2200户低保家庭和1681户低保边缘家庭。”历下区民政局局长刘玉海介绍说,救助对象患重大疾病发生的医疗费用,经医疗保险报销或补偿后,低保居民不设自负基数,低保边缘居民个人自负基数一年超过2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比例进行救助。 据了解,具体的救助标准为:属救助对象的患者在定点指定医疗机构的医疗费用,低保居民按100%救助,低保边缘居民超过自负基数的部分按90%的比例救助;经指定医疗机构研究确需转诊至上级医院的医疗费用,低保居民按80%救助,低保边缘居民按60%的比例救助;在二级及二级以上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医治的费用经定点医疗机构确认后,低保居民按50%救助,低保边缘居民按30%的比例救助。历下区本着就近从医和对资金合理使用负责的原则,将历下区人民医院确定为定点指定医疗机构。 “根据政策,如果救助对象患病,我们建议他先到历下区人民医院就诊,这样能最大限度地享受这一政策的补助。”历下区卫生局局长杨彩云介绍说,大病救助的内容包括各种恶性肿瘤(包括血液病)、器官移植及抗排异治疗、血液透析患者、安装心脏支架、起搏器或内固定材料患者和确需持续治疗的疾病(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及精神疾病)。医疗费用救助范围为:在济南市城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济南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定点指定医疗机构发生的与《细则》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和门诊大病费用。 “目前,为了配合这一政策的实施,历下区人民医院正在做一些相关的准备工作。”历下区人民医院院长王振东介绍说,现在门诊医疗卡正在制作阶段,计划将于2月1日发放到居民手中。“对于大病救助的病种,目前历下区人民医院绝大部分都有诊治的条件,而且历下区人民医院也一直在积极跟省立、齐鲁等医院的名医开展会诊机制,尽量让前来就医的患者得到最好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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