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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龄童偷拿1300元钱买游戏机 |
工商认定是无效交易,商家全额退款 | |
- 2013年01月1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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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 衣学红 姜波 □记者 秦雪丽 报道
本报1月17日讯 近日,蓬莱市民刘先生遇到一件窝心事,他6岁的儿子私自拿了家中1300元钱,购买了一台游戏机。刘先生带着儿子去商场退货,却遭对方拒绝。 近日,刘先生6岁的儿子私自拿了家中1300元现金,到市区某电子商品城购买了一台掌上游戏机。刘先生发现后立即带着儿子和新买的游戏机找到卖家,并要求退货。 刘先生认为儿子年幼无知,该交易行为与其年龄、智力水平不相适应,且作为监护人刘先生本人并不知情,该购买行为无效。 但是商家称整个交易过程无强制购买行为,商品明码标价,其价格和质量也没有欺骗行为,况且商品售出后,刘先生的儿子已经拆封使用,无法再卖,拒绝退货。双方协商无果,刘先生便到蓬莱市工商局12315进行申诉。 经工商执法人员调查,刘先生所述情况属实,依据《民法通则》第十二条规定:“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工商局工作人员认定,刘先生儿子购买价值1300元的游戏机行为不适应该年龄和智力水平,且此消费行为事前未征得监护人同意,无监护人陪同购买,属无效交易。 经调解,目前,商家已收回商品并全额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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