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菏泽1月17日讯(记者 李凤仪 通讯员 邹爱武 张国强) 17日上午,省语委办在菏泽市召开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反馈会,评估组认为菏泽市目前的语言文字工作达到了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合格标准,基本实现了“普通话初步普及”“汉字的社会应用基本规范”的工作目标。 据了解,菏泽市两年来以创建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学工作为目标,通过培训测试、检查整改等环节,开展普通话规范建设工作。2011年,组织城区32个学校近500名师生开展了以“规范社会用语用字共建菏泽文化名城”为主题的“啄木鸟”行动,对城区54条街道的企事业单位及经营单位的标牌、广告牌、宣传标语进行了一次全面调查,共查找出不规范用字685个。 2012年12月15至17日,山东省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组采取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查阅档案资料、发放调查问卷、随机抽查访、随机听课等方式,重点对党政机关、教育、新闻媒体和公共服务行业等部门行业的语言文字工作进行了调查了解。 评估组表示,菏泽实现了初步“普通话基本普及、汉字社会应用基本规范”的工作目标,顺利通过了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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