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日,公安部“123号令”开始实施。交通新法引起连锁反应,无论是司机还是驾校,乃至交通执法部门,都面对着不同于以往的新情况,发生了一系列变化。 □记 者 陶相银 报道 □通讯员 李世成
本报1月17日讯 1月1日,公安部“123号令”开始实施,至16日,全市交通违法行为共有16167起,平均一天1000多起。其中,超速行驶行为大约2800余起,占了18%,其它主要有违法停车、违反交通标志标线、不系安全带等。 今年1月1日,公安部123号令开始实施,多项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标准上升,被称为“史上最严交规”。交警一大队一民警介绍,元旦后,交通秩序较之去年好转了许多,“至少闯黄灯的少多了,闯红灯的基本没有”。尽管公安部已明确表示暂不处罚闯黄灯行为,但记者在昆明路、新威路、文化东路等路段看到,抢行黄灯现象的确已少见。十年驾龄的老司机黄贤明对闯黄灯现象较为关注:“闯黄灯在去年上半年及以前很常见,尤其是早上交通高峰期,可以说每个路口、每个红绿灯周期内都有闯的,因为那时候大家不知道闯黄灯违法。下半年,浙江那起闯黄灯被处罚的案子宣判后,加上网上很多人都说闯黄灯违法,闯黄灯的少了很多,现在是基本见不到了”。 记者从交警一大队获悉,中心城区内的交通违法行为仍主要是违法停车。民警解释,“城区虽然拥堵一些,但警力多、灯岗多、监控多,违法行为相对较少。所以,最大的问题仍然是乱停车,随处可见”。在交警二大队、三大队辖区,因为车辆相对较少、道路较宽,车辆超速行驶现象普遍。 交警支队交通科副科长韩峰解释,公安部123号令实施以来,涉牌涉证、不系安全带、闯红灯、开车打电话等交通违法行为与以往相比并无太大变化,违反交通标志标线、超速行驶、违法停车等易被司机忽略的行为仍较常见,“超速、乱变道、轧线行驶、乱超车等行为,更多要靠驾驶人自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