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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烟花爆竹 先认清标识
烟台警方开展爆竹燃放安全集中宣传日活动,提醒市民正确燃放烟花
  • 2013年01月2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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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人员说,上面的是贴有防伪标识的正规烟花爆竹,下面是“三无”产品。 记者 钟建军 摄
  □通讯员 红军 永祝 王琳 伟鹏 
□记者 钟建军 孙淑玉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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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月20日讯 20日,是全国爆竹燃放安全集中宣传日。烟台市公安局和芝罘、莱山公安分局的民警在火车站广场、芳华园开展爆竹燃放安全集中宣传活动,对市民普及烟花爆竹购买和燃放常识。并有奖鼓励市民积极举报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
  上午9时许,烟台火车站广场上人头攒动。活动现场桌子上摆放着正规厂家生产的烟花爆竹和警方查获的“三无”产品。“买和放都有讲究,可得注意了。”民警拿着真、假烟花爆竹,教市民辨别真伪,还向市民发放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材料。 
  “正确购买烟花爆竹要做到‘三看’。”民警说,一看烟花爆竹销售点有没有《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二看产品标志,产品外包装上标注有:产品名称、制造商或出品人名称及地址、生产日期(或批号)、净重、体积和“烟花爆竹”、“防火防潮”等安全用语及执行标准代号。三看产品外观,合格产品表面整洁、无霉变、无污染外观、无明显变形。“你们卖不卖啊?想买点捎回家放。”一名年轻市民的话逗得大家哈哈大笑起来。民警立即说,“这个东西是不允许携带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太危险了!还是到家后再买好。” 
  “生产和销售擦炮、摔炮等烟花爆竹都是国家明令禁止的。”芝罘公安分局治安管理科科长刘本举说,正规销售点一般不存在销售违禁烟花爆竹的情况,但是一些小商店仍在销售小孩最喜欢玩的擦炮、摔炮等违禁烟花爆竹,家长可得看好自己孩子,以免燃放时发生危险。 
  烟台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副大队长孙永祝说,市民购买烟花后一定仔细看说明书,选择宽敞、安全的场地燃放,摆放的烟花爆竹要平稳。点燃烟花爆竹时人的头部要闪开爆响与升空位置,并快速撤离至安全地带。
  烟台市公安局鼓励市民积极举报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对于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向举报人进行奖励。举报电话110、6212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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