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企业搞创新,政府有奖励 |
| 烟台大手笔奖励创新,市级科技经费80%以上用于支持企业创新 | |
- 2013年01月21日
来源:齐鲁晚报
-
【PDF版】
|
|
|
|
|
□记者 李楠楠 报道
本报1月20日讯 对新争取的国家级创新型企业支持100万元,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重点实验室支持200万元……日前,烟台市新出台《关于加快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意见》,对创新行为进行奖励,市级科技经费的80%以上主要用于支持企业科技创新。 《意见》要求市级科技经费的80%以上主要用于支持企业科技创新。对新争取的国家级创新型企业,给予100万元的项目支持,并在企业用地、各项税收优惠、信贷融资给以一系列扶持。“现在全市已经有6家国家创新型企业。”烟台市科技局政策科科长刘忠彦说,泰和新材刚刚申请通过。 另外,增加了对“产业技术创新战略示范联盟”和“院士工作站”的支持,对省级联盟和院士工作站给予20万元、国家级联盟给予100万元的支持。对于新争取的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重点实验室,一次性给予所在单位200万元的项目支持;对于新争取的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一次性给予所在单位150万元的项目支持,对于“引进来”的科研机构此后将和本地研发机构享受同等待遇。 “我们借鉴江苏经验,在全省首次提出了鼓励企业按不低于年销售收入的0.6%设立人才发展专项资金,该资金可计入企业研发费用,可享受加计扣除政策。”刘忠彦说,比如鲁花集团现在年收入120个亿,0.6%的人才基金就是7200万,享受计扣除政策后是1个多亿,这是免税的,这部分钱可以用来引进人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