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济宁中区法院启用庭前会议制度
  • 2013年01月22日  来源:齐鲁晚报
  • 【PDF版】
  本报济宁1月21日讯(记者 晋森 通讯员 袁鹏) 21日,记者从济宁市市中区法院获悉,对于证据繁多控辩双方争议较大的案件,该法院首次启用庭前会议制度,王某骗取贷款一案,成为新刑事诉讼法于今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后,济宁法院系统试行刑事案件庭前会议制度的首起案件。
  在审理王某骗取贷款案件中,因证据繁多,对法律适用问题控辩双方争议较大,济宁市中区法院法官根据案件情况适时启用了庭前会议制度,召集控辩双方对案件的证据与法律适用问题进行讨论,明确了双方争议的焦点,将双方无疑义的证据予以固定,为下步开庭审理奠定了基础。
  据了解,济宁市中区法院首次启用庭前会议制度,使修改后的刑诉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从法条走到法庭,这一举措不仅提高了审判效率,而且为这一制度的实施积累了经验,为进一步推广这一制度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通信地址:中国 山东省 济南市泺源大街6号F15   邮编:250014   E-mail:wl@qlwb.com.cn
电话 新闻热线:96706   报刊发行:0531-85196329 85196361   报纸广告:0531-82963166 82963188 82963199
副刊青未了:0531-85193561   网站:0531-85193131   传真:0531-86993336 86991208
齐鲁晚报 版权所有(C)   鲁ICP备050043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