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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瓶爆炸差点炸伤眼睛
  • 2013年01月2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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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月21日讯(记者 孙婷婷 通讯员 魏健) 电动汽车的电瓶充电时,突然爆炸,差点炸伤了刘先生的眼睛,而经销商却拒绝赔付。
  去年9月,庆云的刘某在一家门市部购买了一块车用电瓶,没想到使用三个多月就发生了爆炸。刘某拉着电瓶来到该门市部,以电瓶质量差为由向经销商索赔,店铺老板听了过程叙述和查看了充电线卡后,称“电瓶之所以引起爆炸是由于充电线卡老化导致,属于人为操作不当,不是电瓶自身质量有问题,不能退换”。
  “当时我买电瓶时,也没说必须用什么样的充电线卡,现在电瓶爆炸了,还差点儿炸伤我的眼睛,又说是充电线卡老化引起的。”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几次交涉也无结果。无奈,刘先生来到庆云县消保委进行投诉。
  经调解,经销商同意为刘先生更换一块同型号的新电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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