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旧城区改造新篇章开启 |
1月未过,已有仨地块启动征收 |
本报记者陈晨 | |
- 2013年01月2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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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区2013-2号地块 牡丹路以东,丹阳路以南,太原路以西,天宏大酒店、中华世纪广场项目以北(以规划部门划定的征收范围红线为准) 牡丹区2013-7号地块 洙水河以南、太原路以西、长江路以北、国色天香项目以东(以规划部门划定的征收范围红线为准) 菏泽市2013-1号地块 北至长江路、东至府南街两侧、南至五屯路、西至育才路两侧(以规划部门划定的征收范围红线为准) 继牡丹区2013-2、2013-7号地块房屋征收后,菏泽市2013-1旧城区改建项目建设启动,该地块将建设成集住宅与商业为一体的城市综合体。1月份城区多个地块动工征收,意味着菏泽旧城改造翻开新的篇章。 菏泽市 2013-1号地块 启动征收 21日,记者从菏泽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获悉,菏泽市2013-1号地块启动征收,征收范围是北至长江路、东至府南街两侧、南至五屯路、西至育才路两侧(以规划部门划定的征收范围红线为准)。 据介绍,菏泽市2013-1号地块占地560余亩,规划建设面积约375亩的城市综合体,包含居住区及商业区。 菏泽市2013-1旧城区改建项目,涉及住户近1000户。目前,该地块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收意见稿)已对外公布,市民可登陆菏泽住宅与房地产信息网查看,2月25日前为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期限,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可对拟定的征收补偿方案提出修改意见或建议,并书面提交征收部门。 没装修的合法房屋也有装修补偿 拆迁地块以“多建不沾光,少建不吃亏”为补偿原则,对土地面积大,盖房少,容积率低和个人合法空闲宅基地的户,实行按0.9的容积率增加回迁安置面积的政策,也就是按院落土地面积100平方米,回迁可达到90平方米的房屋面积。 补偿方案规定,补偿方式包括实行货币补偿或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房屋价值的确定以合法建筑面积为依据,按照被征收房屋所在区位的新建普通商品房市场价格,结合被征收房屋的结构、区位、用途、使用年限、新旧程度、容积率、配套设施以及土地等因素评估,对因没有合法有效证件被认定为违章的房屋,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在规定期限内主动配合拆除的,按照380元/平方米给予补助。 此外,被征收房屋室内外装饰装修的价值按照被征收房屋的合法建筑面积每平方米300元的标准给予包干补偿,也就是说,对现有的合法房屋没有装修的也给予装修补偿。 1月份已开征3地块 旧城改造力度加大 1月上中旬,公布启动征收的地块已有3块,分别是牡丹路以东,丹阳路以南,太原路以西,天宏大酒店、中华世纪广场项目以北(以规划部门划定的征收范围红线为准)范围内的牡丹区2013-2号地块,和洙水河以南、太原路以西、长江路以北、国色天香项目以东(以规划部门划定的征收范围红线为准)范围内的牡丹区2013-7号地块和北至长江路、东至府南街两侧、南至五屯路、西至育才路两侧(以规划部门划定的征收范围红线为准)范围内的菏泽市2013-1号地块。 据了解,开征的3地块都以建设成为集住宅与商业为一体的城市综合体为目标,将对改善城市面貌、提升城市品位、改善居民居住环境和生活条件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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