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6706热线消息(记者 廖雯颖 通讯员 刘科 晓学) 黑龙江籍男子那某7年在济疯狂盗窃作案86起,不论电脑、钻戒,还是女靴、吹风机都不放过,而孙某明知那某所卖物品系赃物还大量收赃销赃,日前两人分别获刑十四年和一年零两个月。 现年42岁的那某籍贯黑龙江省伊春市,常居济南。自2004年10月至2011年11月期间,那某流窜于济南多处小区,专挑老式防盗门,采取扭锁芯破门入室的方式,盗窃作案86起。除了现金,无论是笔记本电脑、数码相机、钻戒、金手链、手镯等贵重物品,还是女靴、剃须刀、吹风机等日常生活用品,只要入了那某的眼,都被顺手牵羊。经历下法院审理查明,7年时间内,那某盗窃数额达37.8万余元。 另一男子孙某曾因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判刑一年半,出狱两年多后,孙某又干起了收赃的买卖。仅2011年10月至11月期间,孙某就低价收购那某笔记本电脑30余台、数码相机十余部。经法院查明,孙某收购赃物数额约4.7万元。 日前法院作出判决,判处那某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五万元;判处孙某有期徒刑一年零两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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