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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开始验照了 |
验照时间截止到5月31日,逾期未验将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 |
- 2013年01月2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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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 冷飞 □记者 秦雪丽 报道
本报1月22日讯 从今年1月1日起,个体工商户验照工作正式开始。烟台市工商部门提醒广大个体户,验照时间截止到5月31日,个体户可携带相关材料到所在辖区工商所办理,逾期不办的将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烟台市工商局芝罘分局企业监管科科长宋煊介绍,根据国家政策规定,每年的1月1日至5月31日是个体工商户的验照时间。凡于2012年12月31日前登记注册的个体工商户,都应参加2012年度的验照。 在验照规定时间内,个体工商户可以携带营业执照正副本,到辖区工商所填写验照表,进行验照。需要注意的是,有前置许可的行业,还需携带前置许可证件。比如从事食品行业的个体户,还需携带食品流通经营许可证的材料证件。 从某种意义上讲,验照也是对个体工商户进行的“体检”,“体检”中,一些个体户会发现自身存在的一些问题,从而对症下药。比如在验照中,发现一些个体户的经营范围、经营地址发生了变化,而营业执照却没有变更,便责令个体户及时变更。 “过去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有效期为4年,也就是个体工商户每4年就得换照。”宋煊说,2011年11月1日起,《个体工商户条例》实施以来,营业执照不设期限,将长期有效。在验照中,如果遇到到期的老执照,工商人员都会给办理新的营业执照。 个体经济是市场经济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据了解,截至到2012年年底,烟台市大约有22万户个体工商户,和2011年同期相比增长了5.79%。“芝罘区的个体户就达1.6万户左右。”宋煊称,在规定时间内,个体户应及时验照,对逾期未验照的个体工商户,将依法吊销。同时,对于确实存在特殊情况的个体户,可以申请延期验照。 个体工商户验照制度,是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每年在规定时间内,依法对上一年度个体工商户的登记事项及经营情况进行检查的一项监督管理制度。“也是为了更好的规范个体经济发展,确保个体户证照齐全,保障消费者利益。”宋煊说。 烟台市及各县市区工商部门将根据各地实际情况,采取业户主动到属地工商所验照、工商所派人上门验照,以及实地审查等多种验照方式为个体工商户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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