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乔木 陈海龙 □记者 于飞 报道
本报1月22日讯 21日上午,烟台港交警大队民警在环海路海运大厦查获了一辆报废出租车,但是司机还在继续开车拉客。随后,司机李某被处以罚款1500元,并扣留机动车的处罚。 21日上午11时许,烟台港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在环海路海运大厦附近巡逻过程中,发现了一辆非常破旧的红色出租车,民警将车拦下后,要求驾驶员出示驾驶证、行驶证和营运手续。在检查的过程中,民警感觉车上贴的年审标签有问题,怀疑该出租车可能是一辆非法黑出租车。 随后,民警将驾驶员李某带回交警队。调取信息后发现,李某所驾驶的“出租车”是报废出租车。据了解,李某的“出租车”已于2012年5月份到了强制报废期,但是他还在继续营运。 最终,民警依法对司机李某处以扣留该机动车、罚款15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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