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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车标牵出肇事逃逸车辆
临淄交警11小时侦破轿车撞人致死后逃逸案
  • 2013年01月2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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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月22日讯(记者 焦健 通讯员 李丙奎 纪蕾) 7日晚9时35分,临淄区一诺路幸福康城路段发生一起轿车碰撞行人致人死亡后逃逸事故,肇事车辆在事故发生后仓惶逃逸。临淄交警大队通过现场一个汽车标志缜密侦查,用时11小时便成功查获肇事驾驶人及肇事车辆。
  7日晚9时35分,临淄交警大队事故科值班民警接到报警后,迅速赶赴现场进行勘查。在事故现场,民警发现了一个大众轿车标志,通过该标志可以确定肇事车辆系一辆大众牌轿车,但到底是哪种车型,还需要进行比对分析。围绕这一线索,民警从现场向周围道路辐射查找,并调取周边沿线监控。随后,在调取一诺路南首一处监控时,民警发现一辆灰色轿车具有很大嫌疑,该车虽然号牌不清晰,但是轿车前部中间没有车型标志。通过分析事故发生时间与该车通过该监控点的时间推断,该轿车交通肇事逃逸的可能性很大。
  通过对调查情况和监控截图进行反复的比对分析,民警最终确定肇事车辆是鲁CH***3灰色朗逸牌轿车,并按照车辆登记信息迅速展开了调查工作,了解到该车车主是沙某某,女性。
  但是民警通过监控确定,肇事驾驶员系一男子。于是,民警按照车辆信息找到了车主沙某某的母亲。其母亲告诉民警该车确实是其女儿的,但女儿女婿都在外地出差,车放在家里没人开,不可能发生事故。通过深入调查,沙某某及其丈夫确实都在外地出差,沙某某称车一直放在家里也没有外借。
  办案民警又赶回现场,对现场到监控点进行了多次时间测试。经测验,还是认定该车有重大嫌疑。通过进一步了解,车主还有一个弟弟沙某。通过了解,沙某与监控上驾车的男子相貌较吻合。这时民警初步断定肇事驾驶人应该是车主的弟弟沙某。最终,民警在沙某家中将其抓获。
  经过初步询问,沙某对驾驶鲁CH***3灰色朗逸牌轿车在一诺路交通肇事逃逸事实供认不讳。随后,民警在石化公司石槐生活区找到了肇事车辆,经比对,该车碰撞痕迹与现场遗留物品相吻合。至此,该案件仅用11小时便成功侦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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