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枣庄1月23日讯(记者 李淼 通讯员 周永恒) 近日,以提前转移银行财产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郑某被枣庄市市中区法院处以1万元罚款,并被公安机关以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提请检察机关批捕。 郑某因交通肇事致人损害被法院判决赔偿申请执行人于某损失4.1万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郑某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义务,提前转移了银行存款等财产,涉嫌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犯罪。法院遂将该案以涉嫌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罪移送公安机关侦查。 近年来,枣庄两级法院加大执行工作力度,依法惩治抗拒执行、转移财产逃避执行等违法行为,促进了执行工作的有序开展。2012年,全市法院办理各类执行案件6304件,执结6281件,执结率99.6%,并依法追究了33名被执行人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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