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聊城1月24日讯(记者 刘铭 通讯员 冯振宇 刘洪浩)1月22日,聊城市东昌府经侦大队成功侦破“李民、李军和徐扬等人虚开用于抵扣税款的发票案”,三名主要犯罪嫌疑人李民、李军、徐扬(均为化名)已被刑事拘留。全案告破后,东昌府经侦大队主办侦查员向记者详细分析了这起隐藏在4张总额达240万元运输发票背后的经济犯罪过程。 2012年11月12日,聊城市东昌府经侦大队接到聊城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指定管辖案件线索:冠县某运输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李民在没有实际业务往来的情况下,向潍坊某贸易有限公司虚开运输发票240万元。东昌府经侦大队立即传唤冠县涉案运输公司负责人,核查有关线索,并对主要犯罪嫌疑人采取了上网追逃措施,在最短时间内将三名主要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 最终查明,2011年9月,潍坊某贸易公司总经理李军为达到少交企业增值税税款的目的,安排其公司业务人员徐扬“找个运输公司开点便宜的运输发票,充抵税款”。徐扬经人介绍找到聊城市冠县某运输公司李民,李民按照发票数额3.5%的比例,收取了8万余元后,在没有实际业务往来的情况下,开给潍坊某贸易公司4张60万元运输发票,共计虚开用于抵扣税款的发票总额达2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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