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 2006年10月9日 朝鲜当天宣布,成功进行了一次地下核试验。美联社提供的朝鲜政府关于成功进行核试验声明称,此次核试验是在科学考虑、仔细计算后进行的,目前已经证实在试验过程中没有诸如放射性物质泄漏等危险的发生。 同年10月,联合国安理会一致通过关于朝鲜核试验问题的第1718号决议,对朝鲜核试验表示谴责,要求朝方放弃核武器和核计划。 第二次: 2009年5月25日 当天,朝中社发表新闻公报说,朝鲜当天再次“成功地进行了地下核试验”。公报说,这次核试验是“应科技人员的要求”进行的,也是“千方百计加强自卫的核遏制力的一项措施”。公报说,这次核试验在爆炸力和操纵技术方面有了新的提高,进一步加强了核武器的威力,解决了不断发展核技术的科技问题。公报表示,朝鲜的核试验“将对保卫国家和民族自主权,保证朝鲜半岛及周边地区和平稳定做出贡献”。 联合国安理会于当年6月12日通过1874号决议,要求朝鲜停止核试验或弹道导弹技术发射,冻结相关组织和个人资产,对朝鲜禁运武器及相关材料。 此外,朝鲜曾于1998年、2009年、2012年4月和2012年12月12日四次发射火箭,朝鲜方面称使用火箭发射“光明星”卫星,美韩日等国则认为是弹道导弹。联合国安理会也多次发布主席声明,谴责朝鲜的发射行为。 (中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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