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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年“安排”自己的车撞7次
利用职务之便,现场勘察员伪造事故现场诈骗保险金4万多元
  • 2013年01月2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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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讯员 许铧文 童晓军
□记者 孙淑玉 报道
qlwbssy@vip.163.com

  本报1月24日讯 车主们最心疼的莫过于爱车刮蹭了,不过莱山区一位刘某却不这样想。根据保险公司理赔记录,两年他的车撞了9次,还都是单方面事故,刘某这么不爱惜车子,还是他驾驶技术不行?答案都不是,据警方介绍,其中7次事故都是刘某自己“安排”的,他通过伪造事故现场,共骗取保险金4万多元。
  2012年6月的一天,一家保险公司理赔员在核对理赔账目时,发现鲁F××××桑塔纳车自2011至今理赔频繁。上报领导后,公司经调查怀疑车主恶意骗保,并向莱山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报案。
  民警发现,大部分出险记录为单方面责任险,并决定将案件立为保险诈骗案件立案侦查。经调查,刘某供职于一家知名汽修公司,而该汽修公司与报案的保险公司存在业务合作关系,刘某因工作突出,汽修厂推荐他担任保险公司的交通事故理赔现场勘察员。刘某每年都以自己的名义按时购买保险,受益人是自己,投保公司正是委托自己担任勘察员的保险公司。
  民警经过一个多月的外围侦查,核实事故处理中涉及的车主信息,认定刘某利用便利条件,当有车辆经过事故勘验、定损后来到他供职的汽修厂修理时,刘某将自己的车开到受损车辆旁边,伪造自己车辆单方面事故现场,然后报案给保险公司,说朋友的车辆与别人的待修车辆发生单方面事故,经过自己勘验,理赔员定损后,把自己拍摄伪造事故照片等证据上传保险理赔系统。因是单方面责任,保险公司把两辆车的定损金额汇入保险单上的账户,实际上该账户是刘某的账户。
  2012年7月5日,民警在刘某供职的汽修厂将他抓获,面对民警的询问,刘某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据悉,自2010年下半年被发现,刘某共计伪造现场7次,共计诈骗保险近4万余元,目前已被莱山区人民法院以保险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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