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月24日讯(记者 司路清) 日照市质监局近日结合实际,建立实施分类监管模式,针对不同类别的企业和不同风险等级的产品,分别实施差异化监管方式,并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纳入首批分类监管。 所谓分类监管,是指依据《分类监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对企业履行产品质量主体责任的保障能力和实现程度进行评价,根据评价结果,将企业分为AA、A、B、C等四个类别,质监部门将针对不同类别的企业和不同风险等级的产品,分别实施信用监管、责任监管、常态监管和加严监管等差异化监管方式,实现针对性安全监管,全面提高监管有效性。 目前,日照市获得工业品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且正常生产的78家企业完成了分类定级,其中AA类4家,A类30家,B类39家,C类5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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