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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中小学教师也可评正高
教书育人工作实绩职称评价重要依据
  • 2013年01月2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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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月24日讯(记者 张萍) 23日召开的日照市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会议上传出消息:日照中小学教师可评正高了。职称等级上统一设置为正高级、高级、一级、二级、三级5个等级,教书育人的工作实绩作为职称评价的重要依据。
  据介绍,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范围包括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的教师,改革后原来相互独立的中学教师职务系列与小学教师职务系列统一并入新设置的中小学教师职称系列,共设置5个级别,依次为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三级教师,分别与现行的职称的正高、副高、中级、助理级、员级相对应。
  此次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完善评价标准,把教书育人的工作实绩作为职称评价的重要依据,注重师德素养,注重教育教学工作业绩,注重教育教学方法,注重教育教学一线实践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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