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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路下客,司机被记12分 |
记者调查发现,威青高速公路两旁有不少候车人 | |
- 2013年01月2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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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日上午,记者在威青高速公路上发现仍有路边候车者。
记者 陶相银 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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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 者 陶相银 报道 □通讯员 张书华
本报1月24日讯 23日,一客车在威青高速公路上停车下客时,被乳山交警部门查获。客车司机被处以罚款200元、记12分的处罚。此外,该司机还将面临驾驶证的准驾车型降级的处罚。记者随后在威青高速公路上发现,路旁仍有大量候车者。 23日上午9时40分许,乳山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威青高速公路乳山出口检查时,发现一辆大型客车公然在威青高速公路78公里处随意停车下客。执勤民警当即赶到,对该客车司机进行了调查取证,并为其开出罚单。 今年元旦起实施的公安部123号令中,对“驾驶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行为记12分,比之前的法规多记6分。此外,根据123号令的第六十八条规定,大、中型客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分记录,车辆管理所会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进行降级换证。因此,该司机还将面临驾驶证准驾车型降级的处罚。 2012年5月21日,本报曾以《威青高速上仍有“招手即停”》为题,报道了威青高速公路上存在大量候车者、部分客车随意停车上下客的情况。23日上午,记者在乘车去乳山的途中,虽然没见到有客车停车揽客,却在沿途的文登南、泽头、南黄等十几处依旧发现了候车者,他们或独自一人,或三五成群,大多携带有大量行李,显然是返乡的长途旅客。这些人候车时大多站在高速公路的应急车道内,甚至让孩子在路上乱跑。 记者从威海市交警支队获悉,春运期间,交警部门将严查客运车辆的超员、超速、疲劳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根据公安部123号令的规定,驾驶营运客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驾驶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都将被处以记12分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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