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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出租“拼车”也不容易
司机嫌麻烦,乘客怕不安全
  • 2013年01月2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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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日上午十点,经十路从舜耕路向西一直堵到了顺河高架路上,顺河高架路也是车满为患。              本报记者 周青先 摄
本报记者 吴金彪 实习生 张美燕
  本报25日C12版报道了济南高峰时段“打车难”的现象,引发了很多读者的关注。近日,记者多次走上街头体验“拼车”,发现“拼车”其实也不那么容易。有乘客担心安全问题,出租司机称“拼车”太麻烦,容易惹纠纷。
  出租车司机:
“拼车”太麻烦
还容易惹纠纷

  24日晚高峰时段,记者在泉城路、和平路、二环东路等地,尝试出租车“拼车”,发现很多出租车都是呼啸而过,没有要停下来的意思。记者注意到,很多出租车里并没有坐满4名乘客,而且很多出租车只是在副驾驶位置坐了一名乘客。
  既然后面座位空着,为什么出租车司机不愿多拉活呢?“拼车很麻烦,还容易惹纠纷。”出租司机陈允才说。
  陈允才说,几年前他因为乘客“拼车”一事闹过不愉快后,就再也不想揽“拼车”的活儿了。事发那天正是晚高峰,坐他车的一个小伙子好心,看到路上有人招手示停,就同意让那人“拼车”。小伙子到了目的地后给了陈允才8块钱。陈允才接着把拼车人送到目的地,但拼车人却拒付车费,还辩称“前面下车的那个小伙子是我哥们,我哥们已经给你钱了,我为什么再给你?”最终,拼车人没付车费,走时还威胁陈允才说要投诉他态度不好。
  “的确挺麻烦。”已当了十多年出租车司机的王先生说,出租车司机多次停车邀客,询问后又发觉“不顺路”开车离开,如果乘客就此投诉,可能会被出租车公司当“拒载”来处罚。
  王先生说,即使两位乘客顺路,也不可能完全不绕路,“乘客会认为自己吃了亏。”再说,两拨乘客最后都送到了,如果发票问题解决不好,也是个大问题,“只有一张发票,给谁呢?遇到较真的乘客就麻烦了。”
乘客:
“拼车”怕不安全
需规范运营

  “作为一名女乘客,如果我先上车,再上来两三个大男人的话,我觉得别扭。”市民孙女士说,高峰时段打不上车,能“拼车”确实不错,但如果因此绕路、产生不安全因素,那就得不偿失了。
  “上次就是因为‘拼车’,结果被同坐的乘客掏了兜儿。”有网友在微博上吐槽。
  市民王先生说,除了安全问题,“拼车”还存在规范运营的问题。本来乘坐出租汽车就是为了快捷舒适,结果司机一路上走走停停,最后还不提供发票,会让人感觉花了同样的钱“服务却打了折扣”,“稍微绕点路还可以,就怕多走了路”。
  不仅如此,有些出租车司机为赚钱,“连问都不问”就要在路边拉人,乘客“虽然嘴上不说,但是心里并不痛快”。
  济南市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说,“拼车”规范叫法为“合乘”。对此济南市早有规定,但是因为投诉多等原因,目前在济南市并未普遍展开。
  记者查阅相关文件,发现在1991年济南市物价局和济南市公用事业局就联合下发过文件,明确规定:“同时租给两位或两位以上的雇主使用(合乘)时,应该事先征得第一个雇主的同意。如果雇主不在同一地点下车,先下车雇主按所乘里程价格的70%收费,最终下车的雇主按所乘里程价格100%收费。如在同一地点下车,由雇主均摊,不得超过总收费金额。”
  对于这一规定,很多市民表示并不了解,上车一般都是由出租车司机“喊价”。“有时候并不熟悉路,而且没有发票,也不知道具体花多少钱。”一市民希望“拼车”规定能够细化:如何算不绕路?如何分别计价并开具发票?

  应对“打车难”欢迎继续讨论
  现在很多城市都存在“打车难”的情况。各个城市为了应对“打车难”也出台了一些措施,包括倡议出租车“拼车”。对于“打车难”,你有什么看法,欢迎拨打本报96706热线或@齐鲁晚报今日济南官方微博发表您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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