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李大鹏 齐金钊 报道
本报1月25日讯 烟台市2013年烟花爆竹将于1月26日开售,销售期限为1个月。目前,烟台市已经有12个县、市、区完成了零售许可的相关工作,发放临时经营许可证1496个,将38处人员密集场所、城市主干道两侧划为禁售区域。 日前,芝罘区2013年烟花爆竹销售网点名单出炉,共251家,比去年减少29家。 芝罘区范围内烟花爆竹零售点的销售期为:2013年1月26日(农历腊月十五)至2月24日(农历正月十五),其余时间不准销售。 在公布的这251家网点里,基本上覆盖了整个芝罘区,工作人员称,主要是考虑到部分市民买烟花爆竹不能乘坐公交车辆等情况,这样市民在家门口就能购买,也方便带回家。 据悉,芝罘区烟花爆竹零售点,必须从日杂公司或土产公司进货,严禁从其他渠道进货或替生产厂家代销。销售期结束后,必须在10天内将未销售完的烟花爆竹,按回收合同向原进货公司交回剩余烟花爆竹。 同时,芝罘区安监局希望广大市民监督各零售点的安全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向区安监局等部门报告。举报电话:6235471、6235335。 今年,烟台市实行了安全督导员现场派驻监管制度,向18家批发企业派驻安全督导员25名,实现全过程监管,督促企业加强经营安全。 □相关链接 市民习惯年根购买 部分商家延后出摊 虽然从26日起烟台市区的各销售点就可以对外销售烟花爆竹了,但由于市民大多选择在腊月二十七八才集中采购,部分烟花爆竹经营户都把销售时间往后推了几天。 25日上午,记者来到芝罘区南洪日用杂品商店,店主迟春明正在整理店里原先摆放的物品,准备为即将开售的烟花爆竹腾地方。 “虽然明天就能开售了,但这两天可能还上不了架,先把地方倒腾出来再说吧。”迟春明介绍,虽然26日起就能销售烟花爆竹了,但是真正的销售旺季还有一段时间,他要等两天再出摊。迟老板介绍,像他这样晚出摊的店铺有不少。 “按照往年的规律,很多市民得等到腊月二十七八才会大量购买,现在出摊还稍微有点早。”迟春明介绍,由于烟花爆竹对储存条件要求比较高,得等到腊月二十三小年过后,买烟花爆竹的市民才会逐渐多起来。 本报记者 李大鹏 齐金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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