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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举报奖励办法
2013年01月2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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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举报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奖励1000元。
2、举报饮酒后驾驶非营运机动车的奖励500元。
3、举报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牌证上道路行驶的奖励500元。
4、举报客运车辆载人超过核定人数50%(含)以上的奖励500元、超过核定人数50%以下的奖励200元。
5、举报客运车辆、校车超过规定时速50%(含)以上的奖励400元、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下的奖励200元。 6、举报驾驶拼装或已报废校车载人上道路行驶的奖励500元、其它车辆的奖励200元。
7、举报客运车辆疲劳驾驶的奖励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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