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月27日讯(记者 孙婷婷) 武城的李先生购买了一件特价羽绒服,购买时被告知七日内可免费调换,买回第三天就出现跑绒问题,李先生要求退还,却被商家拒绝。 李先生说,近日他在县城一家商场为妻子购买了一件特价羽绒服,衣服的吊牌上明确标明了七日之内,如果如非顾客个人原因造成的任何问题,均可以免费予以调换,没想到买回第三天就出现了跑绒(从衣服缝隙处向外出绒)。李先生遂到该商场要求更换,结果店员称该羽绒服是特价商品,不予更换。无奈,李先生投诉到县工商局。 消保委工作人员指出,此种做法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属于霸王条款,商家不能以“本店享有最终解释权”为由限制消费者的权利,经调解,商家为李先生调换一件新羽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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