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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也“春运”网购最好错时
青岛市消保委提醒,物流信息要及时跟踪
  • 2013年01月2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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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月27日讯(记者 曹思扬) 蛇年春节将至,快递也进入了“春运”繁忙期,消费者与快递公司之间的消费纠纷也随之增多。27日,青岛市消保委发布消费警示,网购最好避开春节。购物后消费者应及时跟踪快递公司的物流信息,不要相信卖家的一面之辞。
  据了解,2012年第四季度,青岛市消保委共受理关于快递公司的咨询和投诉40件,数量比去年同期增长29.03%。消费者反映的主要问题有,一是延误送货;二是快递物品出现破损、丢失等问题时,快递公司赔偿不及时;三是快递合同采用格式条款,部分条款单方免除赔偿责任;四是快递公司不履行保险、保价告知义务,误导和欺骗消费者。
  消保委提醒广大消费者,年前选择快递公司邮寄或接收物品时首先要选正规快递公司,建议消费者对贵重物品要进行保价,并索要发票;其次因春节前快递公司业务繁忙,急于收取物品的消费者不要单方面地相信卖家承诺的到货时间,应跟踪网上快递公司发布的物流信息,及时与快递公司进行联系;再次,消费者尽量不要快递保质期限较短的食品,如水果、海鲜等食品;最后,消费者网购时要注意网络安全,在收到快递物品后,不要随意丢弃贴有快递详情单的外包装,防止个人信息泄露。
  消保委的工作人员建议,消费者春年前要避免扎堆网购,以防快递拥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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