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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镇建设参照小城市标准
  • 2013年01月2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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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月27日讯(记者 刘涛 通讯员 张新勇) 25日,滨州市召开省、市级示范镇规划管理工作会议,指出示范镇要按照小城市的标准建设,保证示范镇的可持续发展。
  滨州市目前有13个示范镇,其中省级示范镇5个,市级示范镇8个。其中10个已委托规划编制单位进行编制或修编总体规划,3个正准备委托设计单位编制总体规划,8个示范镇根据实际情况正在抓紧编制社区规划。
  通过前期调研来看,滨州市示范镇存在规划管理环节薄弱,专业人才缺乏,以及对规划的重视程度不够等问题。会议强调,示范镇作为“县区的次中心”,要按照小城市的标准进行建设。确定镇未来的发展目标、主导产业;研究与周边城镇之间的相对位置、相互关系,安排示范镇的产业布局和功能分区,协调解决各镇自身难以解决的资源共享,环境保护、基础设施等重大问题,发挥示范镇对资源的集聚效应,保证示范镇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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