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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公交站点港湾乱停车,罚! |
| 历下交警昨开展专项治理,10名车主被处罚 | |
- 2013年01月3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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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人行道上乱停放的车被交警贴了罚单。
本报记者 张亚楠 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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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张亚楠 实习生 闫赟
29日,针对2012年度济南市“十大不文明交通行为”中第七条“乱停车”,历下区交警大队在朝山街进行了专项治理。停放在朝山街公交站牌边和人行道上的8辆车被贴了罚单,两位车主被现场处罚。 站点被小车“霸占” 公交司机很无奈 29日下午2时,在朝山街北口站点,一辆36路公交车缓缓驶来,但因为站点港湾被小轿车“霸占”,公交车只能停在马路中间。乘客只好穿过停在路边的车,走到里侧机动车道上车,后面紧跟的车辆只能绕开公交车前行,一时交通变得拥堵起来。 公交司机吴师傅对此很郁闷:“这种私家车霸占站牌停车港湾的情况很常见,我们进不去港湾,就导致后边堵车。”刚从公交车上下来的齐女士同样无奈地说:“站牌处乱停车真的挺烦人,乘客都要在机动车道上下车,太危险了!” 10名车主乱停车 分别被罚100元 在朝山街北口路西,一辆白色轿车停在站牌下的公交车港湾里。当交警要贴罚单时,一名头发湿漉漉还带着白色泡沫的女士匆匆从路边理发店跑了出来,她见到交警马上说:“警察叔叔,我错了。”交警检查了这名车主的驾驶证、行车证,并依据有关规定对其处以罚款100元的处罚。 在朝山街南口、北口四个站牌,除了这名车主外,还有7名车主因占据公交车停靠港湾乱停车而被罚。另外,还有两名车主因把车停在人行道上被罚。 据历下区交警大队千佛山中队的谈小靖介绍,在市民评选出的2012年度济南市“十大不文明交通行为”中,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过排名第七,严重影响了交通安全和秩序。其中在公交车站附近违规停车的现象非常普遍,对公交车乘客和后面行驶的车辆造成很大不便,乘客要上车也很不安全。对于这种不文明行为,交警将对车主进行100元罚款不记分的处理,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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