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各级公安机关狠下猛药、狠抓作风,人民警察在老百姓中的形象越来越好。 然而,1月29日,在潍坊市高新区创业街一警务区,一派出所副所长和几名特巡警将一市民连人带车留下“协助调查”。这次执法过程,应该是不文明或者说有瑕疵的。 笔者在潍坊曾被偷过三辆自行车,同众多市民一样,对偷车贼可谓深恶痛绝。起初听闻民警当街扣留“可疑车辆”并盘查“可疑人员”,不禁对他们如此敬业的举动佩服不已。毕竟,一年丢失的自行车数不胜数,找回来的没几辆。 可笔者高兴得有点早。这几位特巡警说,这次让庄先生“协助调查”,是因为庄先生的自行车与潍坊市高新区公安分局东明派出所一领导的女儿丢的车非常像。 作为丢车的当事人,凭职业敏感看到街上有人骑的车子和自家的车子很像,上前盘问一番本无可厚非。但是,在本事件中,作为一名“报案人”,刘副所长不向被怀疑对象出示任何显示该车是否属于自己的证据,反而要求对方大老远拿来购车发票,这似乎有点儿不好理解。而中间的推推搡搡,是否也有些多余? 幸运的是,庄先生最终用一张购车发票证明了自己的清白。但是假设,发票找不到了,会发生什么呢? 这次偶然事件引市民们围观。当事公安民警的言行是不是不文明,态度是不是“冷硬横”,群众最清楚。 文明执法,按规矩执法,从根本上说,来源于对自己权力、职责和利益的正确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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