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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保健品认清蓝色草帽样标志
违法生产经营保健食品可打12331举报
  • 2013年01月3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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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聊城1月29日讯(记者 王尚磊 通讯员 孙春峰) 春节期间,保健食品进入消费高峰时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消费者,购买前,一定要认准蓝色草帽样标志,保健食品不是药品,不能替代药品使用,不要购买无保健食品标识的非法保健食品。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介绍,保健食品产品外包装上有蓝色草帽样标志,标志下方为批准文号和批准部门。目前市场上存在卫生部(1996年11月至2003年7月)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03年10月之后)批准的保健食品产品。卫生部批准的国产保健食品批准文号为“卫食健字+(年代号)+顺序号”,进口保健食品为“卫进食健字+(年代号)+顺序号”或“卫食健进字+(年代号)+顺序号”,下面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批准”字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国产保健食品批准文号为“国食健字G+4位年代号+4位顺序号”,进口保健食品为“国食健字J+4位年代号+4位顺序号”,下面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字样。每个保健食品批准文号只能对应一个产品。 
  消费者若需购买保健食品,应到信誉好、证照齐全的正规销售场所购买。购买时除要认准保健食品标志和批准文号外,还要仔细察看包装上厂名、厂址、联系电话、生产日期、有效期限等,并妥善保管购物发票和相关凭证。不要盲目参加任何以产品销售为目的的健康知识讲座、专家报告等;不要盲目通过会议销售、电话销售、免费试用等活动购买保健食品;不要购买无保健食品标识的非法保健食品 
  执法人员提醒,保健食品不是药品,不能替代药品使用。一些具有辅助降压、降脂、降糖功能的保健食品只有降低疾病风险的辅助保健作用,对于疾病患者绝不能代替药品使用,以免延误病情,造成严重的后果。如果发现违法生产经营保健食品的,消费者可及时拨打举报投诉电话“12331”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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