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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部门介入烟花爆竹检查
2013年01月3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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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月29日讯(记者 牟张涛 通讯员 高忠祥) 为保证烟花爆竹市场检查不出现纰漏,宁津县检察院监督公安、工商部门对县内所有的烟花爆竹销售网点和禁止燃放区域进行了全面检查。
据了解,检查行动中,检察官监督检查人员仔细查验烟花爆竹销售网点的临时销售许可证,督促经营者建立和完善购销台账、查验进货票证等内部管理制度,提高防火防爆意识,从细节上杜绝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县过一个平安、欢乐、祥和的春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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