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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诺有赠品,要拿却不给 |
| 市民按要求买了40张水票,赠品就是拿不到 | |
- 2013年01月3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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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月29日讯(记者 曹思扬 通讯员 王军) 市南区一水站承诺一次性买40张水票赠送一瓶葡萄酒,但在活动期间却屡次以各种理由拒绝提供赠品。经市南工商部门调解,28日,消费者拿到了赠品葡萄酒。 近日,市南区一水站推出促销活动,在1月6日至15日期间,消费者一次性花500元购买40张水票可赠送一瓶价值100元的葡萄酒,市民苗女士觉得很划算,便买了40张水票。8日,苗女士去水站领赠品,可水站老板却称,店内的公章不在,暂时领不了,10日可以领赠品。等到10日,老板又以葡萄酒没货为由,再次拒绝苗女士领取赠品的要求。直到16日,苗女士拿着发票来到水站找到老板索要赠品,老板理直气壮地说,现在活动日期过了,他们没有理由再提供赠品。苗女士认为,她是在活动期间购买的水票,老板以各种理由推脱赠品的事,是一种欺诈行为,于是将其投诉到市南工商分局。 经调查,苗女士的投诉属实。工商人员指出,商家的做法明显与广告宣传相悖,只要消费者能提供出购买证明,商家就应该履行承诺赠给消费者葡萄酒。 经调解,28日,苗女士拿到了赠送的葡萄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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