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月29日讯(通讯员 何玫莉 记者 赵树行) 黑龙江一男子王某因恋爱受挫四处散心,结果身上的钱都花光了,为筹回家路费持刀抢劫。1月25日,王某已被滨城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抢劫罪批准逮捕。 犯罪嫌疑人王某现年27岁,黑龙江人,初中毕业后四处打工。2012年9月份,相恋多年的女友因嫌弃他是个打工仔突然不辞而别,于是王某想离开老家这个伤心地到别处散心。为此,王某从银行卡上透支6000多元作为路费,先后去了秦皇岛、泰安、沧州等地,之后又来到离沧州较近的滨州。到滨州玩了几天之后,盘缠已经所剩无几,连回家路费都凑不够了,王某于是产生了抢些钱凑路费的想法。 2013年1月14日晚上7点多,王某来到滨州闹市区新悦国际踩点,发现一家美甲店里只有两个女的,认为比较容易得手,于是打算在这家店作案。在店外蹲了一段时间之后,王某看到美甲师出门去了,只剩下一名女顾客在店里,于是戴上事先准备好的黑口罩,握一把匕首就进店了。当时女顾客正背对着门坐在椅子上玩手机,王某进去后用左手搂着女顾客的脖子,右手拿着水果刀在顾客面前挥舞,让对方把钱交出来,对方说没钱。王某看到桌子上放着两部手机(三星W999和苹果5手机,共价值12359元),于是拿起那两部手机就逃跑了。 15日早上8点左右,王某来到市区某通讯店将其中的一部三星手机销赃。得赃款5250元后,王某当即到汽车站搭乘前往沧州的客车。正当王某坐在车上觉得“万事大吉”的时候,不料却被闻讯赶来的警方抓获。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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