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减轻企业和居民经济负担,多项事业性收费被免征或取消 |
户口簿工本费免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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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01月3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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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枣庄1月29日讯(记者 甘倩茹 通讯员 王西帅 徐家玲) 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发文要求取消和免征3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滕州市物价局根据文件要求进行了梳理,根据滕州地区实际情况,取消、免收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关于公布取消和免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文件,滕州市物价局对文件进行了梳理,决定取消、免收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并通知了有关单位到滕州市审批中心物价局窗口办理《收费许可证》注销或变更手续。 自2013年1月1日起,滕州市将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的城市房屋安全鉴定费,国税、地税部门的税务发票工本费,免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为公安部门的户口簿工本费、户口迁移证和准迁证工本费,免征期为两年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为国土资源部门的矿产资源勘查登记费、采矿登记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企业注册登记费、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等。行政事业性部分收费项目的免收或取消,将为企业和居民减轻部分经济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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