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食品打假,节前严查酒肉油
质监局启动食品安全专项执法行动,违禁使用非食用物质,一律吊销食品生产许可证
  • 2013年01月31日  来源:齐鲁晚报
  • 【PDF版】
  本报1月30日讯(通讯员 叶广亮 记者 蓝娜娜) 春节将至,为保障节日期间食品安全,青岛市质监局日前启动“质检利剑”食品执法打假春节集中行动,以酒类、肉制品、乳制品、食用油、调味品和食品添加剂为重点检查产品,活动持续两周,至2月6日结束。
  30日,记者获悉,自1月24日起,青岛市质监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两周的“质检利剑”食品执法打假春节集中行动,严厉打击食品违禁超限等质量违法行为。
  本次打假行动以酒类、肉制品、乳制品、食用油、调味品和食品添加剂为主要检查产品,其中,尤以节日热销的酒类产品、肉制品和糕点制品为重点查处对象。集中执法行动中,市、县两级质监部门联动,将对食品生产企业进行突击检查,并有针对性地对相关产品实施执法抽样检验。同时,将严查食品企业从原材料采购到成品出厂的生产全过程,重点检查原辅材料和生产过程,加强对行业质量违法潜规则的查处。
  对在集中行动中发现的食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青岛市质监局将予以严厉查处。对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及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等严重质量违法行为,将按照法定幅度规定的上限实施处罚;对违禁使用非食用物质的,将按照“三个一律”处理,即: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一律依法吊销食品生产许可证,一律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据了解,对食品加工企业集中执法行动后,青岛市质监局还将对各分局集中行动的落实情况开展督促检查工作,对食品加工企业进行随机抽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通信地址:中国 山东省 济南市泺源大街6号F15   邮编:250014   E-mail:wl@qlwb.com.cn
电话 新闻热线:96706   报刊发行:0531-85196329 85196361   报纸广告:0531-82963166 82963188 82963199
副刊青未了:0531-85193561   网站:0531-85193131   传真:0531-86993336 86991208
齐鲁晚报 版权所有(C)   鲁ICP备050043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