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打假,节前严查酒肉油 |
质监局启动食品安全专项执法行动,违禁使用非食用物质,一律吊销食品生产许可证 |
| |
- 2013年01月31日
来源:齐鲁晚报
-
【PDF版】
|
|
|
本报1月30日讯(通讯员 叶广亮 记者 蓝娜娜) 春节将至,为保障节日期间食品安全,青岛市质监局日前启动“质检利剑”食品执法打假春节集中行动,以酒类、肉制品、乳制品、食用油、调味品和食品添加剂为重点检查产品,活动持续两周,至2月6日结束。 30日,记者获悉,自1月24日起,青岛市质监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两周的“质检利剑”食品执法打假春节集中行动,严厉打击食品违禁超限等质量违法行为。 本次打假行动以酒类、肉制品、乳制品、食用油、调味品和食品添加剂为主要检查产品,其中,尤以节日热销的酒类产品、肉制品和糕点制品为重点查处对象。集中执法行动中,市、县两级质监部门联动,将对食品生产企业进行突击检查,并有针对性地对相关产品实施执法抽样检验。同时,将严查食品企业从原材料采购到成品出厂的生产全过程,重点检查原辅材料和生产过程,加强对行业质量违法潜规则的查处。 对在集中行动中发现的食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青岛市质监局将予以严厉查处。对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及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等严重质量违法行为,将按照法定幅度规定的上限实施处罚;对违禁使用非食用物质的,将按照“三个一律”处理,即: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一律依法吊销食品生产许可证,一律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据了解,对食品加工企业集中执法行动后,青岛市质监局还将对各分局集中行动的落实情况开展督促检查工作,对食品加工企业进行随机抽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