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 者 李孟霏 报道 □通讯员 马丽娜
本报1月30日讯 因发现妻子有外遇,心存怨恨的丈夫陈某便伙同其朋友戴某,用谎言骗出自己的“情敌”,随后敲诈勒索,逼迫该男子打下10万元的欠条。近日,高区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对陈某和戴某做出判决。 陈某是威海本地人,2011年底与妻子杨某结婚。婚后不久,陈某发现杨某与一网友周某联系密切,在偷看了妻子的聊天记录后,陈某料定两人之间存在不正当关系。心生怨恨的陈某冒充妻子身份,和周某聊天,并约周某到自己的出租房里见面。2012年9月3日,被告人陈某伙同戴某在自己的租房处,逼迫周某承认强奸杨某,并以报警、告知其家人等理由,语言威胁周某,向周某敲诈10万元。同时,杨某逼迫周某打下欠条,并同意将周某轿车作为抵押。同年9月6日,被告人陈某与周某约定取款时被抓获,敲诈勒索未遂。 高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戴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共同敲诈勒索公民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均构成敲诈勒索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两年三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人民币一万元;判处戴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人民币八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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