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法有误 1月22日A23版《麦蒂来了,今晚你希望谁赢》第三段“三天三场加时赛,队员的体能消耗可想而知”。这个说法有误。CBA联赛是一周三赛,不是三天三赛。另外,16日,青岛客场对辽宁的比赛,距离全场比赛结束还有1.7秒时,麦蒂绝杀,帮助球队两分险胜,没有打加时赛。青岛只有18日对北京和20日对天津的两个主场比赛是通过加时险胜对手的。 读者 陶玉山 原稿表述确有不妥。我原意是青岛队三天之内连续同北京、天津打了三个加时(打北京一个加时,打天津两个加时)。事实上,“加时”与“加时赛”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例如一场比赛可以打几个加时等。原文如果改为“三天三个加时”就准确了。 记者 刘伟 不是“犯罪分子” 1月24日A16版《伪造售票点专骗大学生》最后一段:“犯罪分子以替学生包车回家为由,骗取学生包车费”,此处用“犯罪分子”不妥。未经法院宣判,涉嫌违法犯罪的人员不能认定是罪犯,应该称其为犯罪嫌疑人。据报道,王某1月21日被专案组民警赶赴东营抓获,22日晚才押解回日照,现在只是在侦查审讯阶段,还没有起诉,更不可能进入审判阶段,所以称王某为“犯罪分子”显然不妥。 读者 刘允辉 读者说得对。任何人在未经判决有罪之前应视其无罪,此即“无罪推定原则”。在法院判决某人犯某罪之前,即使证据确凿也要把他称为“犯罪嫌疑人”而不能称之为“罪犯”或者“犯罪分子”。感谢读者对稿件的关注和指正,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会更加严谨,避免此类差错发生。 记者 徐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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